请问:人口普查已登记领养小孩了(未办理正式领养手续),但一直无音信是否可不报和落户户口问题,希望给予解释!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5月2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收养子女户口需满足国家法律规定,并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明。。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