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红桥区云兴家园1号楼业主,08年入住,至今未给办理产权证。以前曾分别咨询过市和红桥房管部门,市房管部门答复说开发商已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可以办理产权证;而红桥房管部门答复说开发商欠费,不能办理产权证。随后,小区内的其它楼都办理了产权证,只有我们一栋高层未予办理,红桥房管部门答复说高层楼开发商多盖了面积,需交罚款后才给业主办理产权证。我们业主是云里雾里搞不明白,我认为,开发商多盖面积,是房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业主没有责任;开发商欠政府钱,应向开发商讨要,不应影响业主办理产权证,因为业主是无辜的。今看到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关于符合四条件入住两年可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说明,我们业主再一次看到了希望,不知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这种情况,可否直接办理产权证,希望能够给予明确的答复,不再让业主为难。我们急切盼望政府办的民心事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尊敬的李俊有网友:
您好,已将您的问题转给我局产权科,今后如有问题可打我局产权科电话:27575578具体咨询一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红桥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