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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吴**   提问时间: 2011-05-10 10:48
 标题:请问这样收费是否合理?
内容:

    我是武清区王庆坨镇鑫嘉园的业主,本应10年12月30日交房,可到了11年4月30日才给钥匙,但必需交纳每平米28元的燃气初装费和每平米32元的供暖费【武物价(2008)28号】文件规定每平米23元,开发商这样收费合理吗?我们该交吗?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1-05-16 08:0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正在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王庆坨镇

2011年5月16日






尊敬的吴建富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物价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专门派人与王庆坨镇鑫嘉园开发公司有关领导进行了沟通,并查询了相关文件、合同。据公司领导讲,鑫嘉园2010年之前没有接入燃气管道的计划,当时的购房合同中没有承诺燃气入户这一项,也就是说,当时的房价未涵盖燃气初装费。2010年,该公司与天津燃气公司建立了协议,公司开始在合同中向业主承诺燃气入户,之后的燃气初装费开始纳入房价,不再向业主单独收取。

如果您的购房合同是2010年10月之后的,那开发商就不应当收取该项费用。

关于取暖费用,按武清区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津武价[2008]27号)执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物价局

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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