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防疫部门,明文规定,饮食店,必须具备房产证明和正式房屋,正式合格歺厅,操作间,必须要有自来水,方能经营,可是三八河路,西大桥铁棚子火烧店,厅是一个20平方米左右的搭了10多年四处漏风漏雨的铁棚子,操作间是用铁管和苫布搭的,也根本没有自来水,请问这样的条件和这样环境卫生防疫部门就可以起给他卫生许可证,让他经营,这个卫生许可证是怎么取下来的?
尊敬的“王倩茜”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部门自2011年对“西大桥铁棚子火烧点”卫生监督的过程中,针对其卫生条件,已多次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对其进行了处罚,该店接受处罚同时积极配合进行改造,目前该店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照津卫执【2011】198号文件关于“天津市小餐饮食品安全规范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目前,该店经过整改已经达到发放餐厅许可条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政府
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