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议天津市修改关于使用“老年人乘车卡”(以下简称“老年卡”)的规定!
1、为了适应天津市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趋势,建议降低老年卡使用年龄,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颁发“老年卡”!
2、为了保障老年人乘车安全,建议老年卡使用时间调整为:早9:00——晚5:00;晚19:00——22:00,从而有效避开了上班族市民上下班高峰期。老年人若在其他时间乘车,“老年卡”将自动切换为城市卡功能!
3、建议扩大老年卡乘车范围,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区公交(含月票有效线、郊线车、滨海公交以及空调车等交通工具);
4、老年人乘坐地铁、轻轨、导轨电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时,均享受五折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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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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