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清区某事业单位合同工,天津市最低工资上调两三次了,我单位只在09年(几月份记不清了)给我们上调了一次,由原来的600元调至800元,而后至今就没再调过。现在我发到手的工资只有800-189(五险,一金也没有给我们上)=611元。单位在今年二三月份跟我们签了合同,之前在03年的时候签过一次,合同上清楚的写着,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请问,我们应该如何让单位给我们调整工资?
尊敬的网友: 您好!单位支付工资待遇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应当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们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专线电话12333.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4月15日
【民生词典】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