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伯父王学芬今年76岁,1958年到1960年7月1日在天津市劳动局第二技工学校学习钳工,毕业后留校做生产教工。1961年7月1日响应党的号召回乡(武清)务农至今。近闻此类情况可向政府申请补贴,经咨询,外省市回津的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市的由原单位负责,前提是必须由个人提供证据。据伯父回忆:该校当时座落在马场道附近,校长梁金山,副校长姓田,实习场主任程贵元,党委书记居文辉,团委书记楚桂芬,工会主席刘萱。教师有于柏朋、陈新元、时克勤、李制浩等。后迁至河北省兴隆县,是否迁回不得而知。此事难就难在个人提供证据,个人能够保存介绍信等相关证据的极少。
原天津市劳动局第二技工学校是市劳动局下属单位。请市劳动局提供该校是否迁回天津?如迁回现名称是什么?最好能提供名册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