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和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环境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变,蓟运河芦台段也进行了清淤工程,水质得到了改善,野生鱼类逐渐增多,居民捕捞行为也随之增加,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捕捞方式,有时也有电船、围网进行违法捕捞作业。
宁河县畜牧水产局渔政科作为渔政执法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的渔业资源,查处各种非法捕捞行为,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因此在今年开河后,县畜牧水产局渔政执法人员下乡到县内所有渔业水域进行监督检查,以保护我县渔业资源及渔业生态环境。今年,蓟运河内非法捕捞行为具体是电船捕鱼,虽经多次进行查处,但由于执法设施不够完备,主要是缺乏执法船只,执法效果不太理想。 今后我们的执法工作,仍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原则,进一步加大国家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增强广大渔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合理捕捞的自觉性。同时要加大渔业执法力度,改善执法条件,特别是针对象蓟运河、潮白河、还乡新河等一、二级河道的执法情况,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使执法工作切实有效。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为维护我县渔业水域、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做出积极的努力。 渔政科电话;69578873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畜牧水产局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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