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均是再婚,在蓟县已生活六年。她本是蓟县人,我来时他与前夫(已故)留下的五岁男孩共同生活。现我和她的户口都在河北我家,但孩子的户口在蓟县,上小学四年级,我们也都在蓟县生活,有房产、口粮地、固定生活来源。现我们想把户口投靠在孩子户头下,可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月30日
尊敬的吴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现行户口管理规定,您不能申报落户。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