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连华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现网上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养老补贴问题,1月16日,宜兴埠镇有关负责人前去八街找到主任了解情况,具体是八街养老补贴规定,凡是外迁户农转非的不享受八街养老补贴,您属外迁户所以不享受养老补贴,八街也多次耐心解释,您也没有提出疑义。关于您提出的生活补贴问题,您现无工作在家,丈夫在红马技术咨询服务公司工作,月收入900月,儿子在学,无重大疾病、无残疾。您原住平房在农机厂西1条12号,面积260平米,因拆迁现已还房一套,面积71.15平米,住址宜兴埠宜鹏园,目前还有190平米未还房。按北辰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意见第三条第九项规定,因拆迁涉及还房2套及以上的,不予受理低保申请,目前宜兴埠镇对外嫁女、外迁户、非农户人员无任何补贴规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宜兴埠镇人民政府
2011年1月20日
尊敬的李连华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室已根据调查了解情况,及时给予您明确答复,如有进一步咨询或诉求,建议与宜兴埠镇进行沟通(26301250),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您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