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关于办理限价房手续问题,我今年结婚,老公是红桥区的,我老家在武清区,户口暂时挂靠在老家,因为上学迁入迁出过,农业户口已转为非农业,现在老公家里2007年拆迁,买了经济适用房,但是只是个独单,我们想以我老公名义办理限价房,规定说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但是他们家办理经济适用房时,我们没有结婚,是不是不属于一个家庭?还有如果可以办理,我们出示双方家庭户口本,还有结婚证,身份证,男方家庭房屋证件等,让我办理无房证明,请问这个无房证明需要怎么写?谢谢
张小姐: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