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领导:
您好!
我们按照天津市政府政策,于9月初把蓝印户口申报材料上报到蓝印办,昨天接到通知,告知我们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是后补办的,给退回来了,还需要我们提供当时孩子出生医院的出生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医院的公章,如果不能提供就必须做DNA亲子鉴定。(我们长期在外地,老家的房子几经翻建,原件未能找到,孩子到北京上学的时候需要提供出生证明,2006年我们在其出生医院又补办的,补办的证明上面还加盖有河南省南阳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办专用章,我们非常纳闷,不明白为什么补办的证明就不行呢?更何况我们就这一个孩子。
急切能够得到您的答复。非常感谢!
王苹
2010.12.09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2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