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母亲现在是家庭妇女,以前一直在居委员会做街道主任,30年后的现在享受着民政局发的430元补贴。请问,现在我母亲还能领70岁老年人生活补助70元吗?我们已经交过身份证等所有证件和复印件办理但是一直没办理下来。妈妈是不是算从没参加过社会养老保障?谢谢你帮解答!
尊敬的网友:
您好!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户籍20年以上的人员,可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社会保障待遇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和退职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征地养老保险待遇和征地养老保障待遇;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业退休金;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11日
【民生词典】老年人生活补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