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
您好!
我们是金茂广场业主,入住已经两年多了,产权证迟迟没有办理,每次询问开发商得到的答复都是:快了、再等等。
可是经过业主多方查证,开发商在售房时根本没有办理初始登记,现在业主的权益受到侵害,因此,恳请您主持公正,维护老百姓的利益。
谢谢!
金茂广场业主
2010、10、21
王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0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0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