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81年在本市国企工作(本市户口),养老保险交到2006年。07年开始在广州交,明年50岁。
请问:50岁后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转回天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