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同志:
你好!我和我老公今年29岁了,有一个女儿今年5岁,现在和我公公婆婆住,我们现在的住房名字是我婆婆的(此房是公有住房,房本面积44.8平米,此房户口本上有我婆婆、我老公、我和我女儿),我公公名下还有一间15平米左右的拆间,我的工资每个月2300元,我老公1300元/月,婆婆已退休,公公与原公司买断,现在外补差。
领导同志,请问我家的这种情况是否符合购买限价商品房的条件?谢谢!
明艳
明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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