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和平区西宁道和贵阳路交口金德园买的房子, 该房产要到2011年7月份才能入住,我的小孩将于2012年在和平上小学,若在2012年5月份小学报名时,该处房产证未下来,可否凭购房合同上学呢?
我查到几个类似问题的咨询,答复上说适龄儿童依据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在所属的学区片报名入学。我想了解什么是房屋居住的有效证件?如果只有购房合同(房产证未下),而我们实际居住在那里,能否办居住证,办户口?
尊敬的徐女士: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对您提出的问题做了解释和说明。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区教育局201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