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天津河东区购有一套房子,一直都是我和我爱人居住。我爱人现在是天津集体户口。想咨询一下,我爱人是否可以落户到该房子。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9月2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房屋无争议且您父亲同意后,可到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