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尖山平江北里西院(原警备区家属院),原来是锅炉房供暖,前年并入天津市集中供暖,维修收费仍有警备区下属物业公司负责,今年要进行暖气单户分环改造,室内部分有住户负担,计费单价是每平方米55元(不含暖气片)。
请问这样计费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天津市的有关文件和规定。
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答,谢谢。
尊敬的水泉:
关于您的问题,给予您以下答复:
请您直接咨询12319热线,给予您准确答复。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