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我们之前住在湖南路,因房屋腾迁,想咨询孩子的户口是按照原户口所在地分片呢,还是按照我们现在户口所在地分片呢(注:孩子户口现在还在湖南路11号,孩子今年3岁)?
2、如果还按照湖南路分片,此片的小学和中学是什么?
3、我们现在的户主是孩子的太爷,这个算数吗?
谢谢 请尽快回复
尊敬的“李楠”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市教委政策对于人户分离情况,只能由户口所在地(凭户口本)或实际居住地(凭房本)的区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具体政策以本年度市招生文件为准。另按要求,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四老”(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区教育局20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