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花30多万买了一个伙单,是公产房,请问我买的公产房是不是我的财产了,国家有权收回吗?我是不是可以永久使用此房。
郑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