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局领导:
我的女朋友是我市第一批从高校毕业生中选聘的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大学生,明年6月底服务期满,我想了解2个问题一是如果考公务员,政府是够会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比如,类似于“三支一扶”“村官”“选调生”等考试都有加分政策;二是公益性岗位工作大学生的工资与本单位正式员工收入差距很大,各种待遇均差别对待,让公益性岗位上的人心里落差很大,严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相关待遇是否可以适当的调整,希望相关领导给与重视和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我国就业形式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家和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再次就业后,进入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原公益性岗位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进入企业的,其原公益性岗位年限与其在企业工作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同于正规就业的劳动者,其享受的待遇为市就业资金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并给予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全额社会保险补贴,即国家出钱为大学生购买岗位提供就业实践,促进大学生顺利就业。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