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于**   提问时间: 2010-08-09 19:53
 标题:公益岗服务期满后考公务员是否有相应政策
内容:

贵局领导:

    我的女朋友是我市第一批从高校毕业生中选聘的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大学生,明年6月底服务期满,我想了解2个问题一是如果考公务员,政府是够会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比如,类似于“三支一扶”“村官”“选调生”等考试都有加分政策;二是公益性岗位工作大学生的工资与本单位正式员工收入差距很大,各种待遇均差别对待,让公益性岗位上的人心里落差很大,严重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相关待遇是否可以适当的调整,希望相关领导给与重视和答复。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10-08-10 16:4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我国就业形式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国家和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再次就业后,进入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原公益性岗位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进入企业的,其原公益性岗位年限与其在企业工作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同于正规就业的劳动者,其享受的待遇为市就业资金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并给予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全额社会保险补贴,即国家出钱为大学生购买岗位提供就业实践,促进大学生顺利就业。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10日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镇政府二号楼”不能买卖
·令人困惑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
·《百姓问政》:空地垃圾总回潮、老旧小区停车难 该咋管?
·别让旧物成了无处安放的“烫手山芋”
·手机号为何被“保护性停机”?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