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辞职以后,医保卡看病却不能联网?难道我们自己个人帐户的钱都不能动吗?
我觉得这样的不好的制度该发展、变更一下了?
难道连续上了十几年班,交了那么多医疗费之后,辞职以后,医保卡就不能用了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自2010年1月开始,医保个人账户新划入的资金专项用于参保人员的医疗消费。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持卡联网结算的前提是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辞职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缴纳医保费的人员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即不能持卡联网结算。
如果您具有天津市城镇户籍,建议您到存档地的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城镇个人养老和医疗保险,等待期过后您就可以持卡联网结算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