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去天津开发区泰达医院看病,因为本人上月辞职,目前没有找到工作,7月份保险停缴,于是泰达医院看病挂号时,收费人员说因为没有交保险,所以不能联网结算,我晕,我上了四年的班,就因为停缴保险就不能动用我个人账户的钱吗?
是不是等以后上了20年的班,就因为一个月没交保险,就不能看病了吗?
难道我们自己个人账户的医疗款,我们都没法使用吗?社会在发展,这么落后的政策规则,到现在都没改变吗?
真是气愤!
尊敬的网友:
您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参加医疗保险并正常缴费。失业人员没有及时缴纳医疗保险,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除外)。联网结算是参保人员正常缴费且能够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况下的一种医疗费结算方式。自2010年1月份开始,医保个人账户仅用于医疗消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刷卡使用。2010年以前已经注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仍由参保人员自行支配。
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2个月内参加医疗保险的,自缴费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您可以及时到档案坐落地的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使自己医疗待遇不中断,个人账户可以继续使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