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和平区承德道1号的住户,今天看房地产权证有个疑问,房本右页有建筑面积,可左页还有一个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有一些面积,独用面积没有。总结起来有以下不明事项:
1.我房本中的建筑面积是否等于使用面积+分摊
2.使用权面积(分摊)指什么,如果房屋转让,这部分面积如何处理
我的房本是2006年填发的,已补交土地出让金。
谢谢。
李洪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天津市房地产权证》右页上的建筑面积指的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左页的使用面积指的是房屋所占土地的面积,包括独用面积和分摊面积。房屋转让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面积一并转移。
2010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