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7月毕业后在天津一家国企上班,到09年9月我辞职了,然后到了北京一家外企上班。因为北京的公司给我在北京上保险,因此我09年10月之前在天津上的保险由原来的公司做了封存,包括医保在内我没有再进行个人费用的缴纳。但是当时我辞职时,医保卡还是原来的老卡,当时公司的人事告知我新的带照片的社保卡正在办理。最近原来的公司通知我,新的带照片的社保卡办下来了,让我去领取,并且可以降老的医保卡注销。我现在有些问题不明白,第一是新的社保卡下来我是应该保留还是应该注销掉?如果我只是保留而不缴纳医保费用是否对于我现在在北京的保险有影响?另外如果我将来还回天津工作,是否是用这张新的带照片的社保卡接续新单位的保险就行?最后就是如果我把老的医保卡注销,是不是就表明新社保卡自动启用,这样是不是会对我在北京的保险造成影响?
尊敬的网友:
您好!1.新办理的社保卡您应当保留。2.只保留而不缴纳医保费用,不会对北京的保险有影响。3.以后回到天津缴费,社保卡可以继续使用。4.办理社会保障卡后,如果原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与社保卡服务银行相同,系统自动将医疗保险卡资金转入社保卡内,如果原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与社保卡服务银行不同,医疗保险卡账户中的资金无法自动转账到社保卡中,领取社保卡并注资后,再到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凭清户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医保卡服务银行办理医疗保险卡的清户。办理此手续,不影响北京缴纳保险。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