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在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现在家休养,肇事方已赔偿,请问在休养期间工资是否按原工资标准发放,还是只发放基本工资!
尊敬的网友:
您好!职工因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或者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其他伤害事故涉及民事赔偿的,伤害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如果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涉及第三方赔付的情况,赔付方支付的误工费等相关费用与您的实际工资水平进行比较,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