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汉沽管委会及文化局领导:我于6月21日反映过汉沽影剧院噪声扰民的问题。你们不仅做出了及时认真的回复,且相关部门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这很令我感动。但我不得不说,事实上,情况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观。7月12日,某歌舞团到来后的情况已经说明这一点。因此,我想把情况说的详细一些,并提出具体建议供参考。影剧院的噪音是演出团体进行广告而产生的。广告以演出时间(多为20点15分)为界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段。前一时段虽然噪音很大(这已违规),但大家能理解,毕竟演出团体需要更多的观众增加效益。但我们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开演后还要广告,且这一时段广告要持续到21点半甚至21点50分。对我们造成较大的影响,也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主要是这一时段的广告。我们认为开演后的广告应该停止,因为它没有多大用处(试想会有什么人在演出开始后半个小时甚至1个多小时还买票入场),同时又对我们的生活干扰太大,我们工作一天了很想清净一下休息一番或者想看看书,学生们特别是高三的学生们还要做功课,可是“好消息…演出大胆开放、激情火爆”之声不绝于耳,谁人不烦,哪家不恼?希望各位领导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这样既不影响剧院的效益(他们还可以采取其它广告形式),又能使周围居民安心生活的做法,必将大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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