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09年年底购买了一套位于东丽区程林庄道的香邑国际小区,购房合同上写的是10年4月30日交房,可是至今开发商仍然不能正常交房,因为一些业主着急,现在开发商和物业联合通知我们,叫我们先拿钥匙装修,并交纳5000元的装修押金,和1500元的水电费用,请问这对我们合理吗,政府部门能配合百姓解决这样的问题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此项收费中5000元保证金待装修完毕后如没有私自拆改情况将如数退还,另5元/建筑平米垃圾清运费,代收水电预付费(50吨水、300度电)此项收费均依照政府物价部门规定代缴。
201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