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营口道38号居民,位于我家对面和平路与营口道,建设路交口处有一施工工地,开发商为新华集团,丸红株式会社,这处工地在晚间施工的噪音严重扰乱了附近居民的生活,38号居民于2009年冬就曾向和平区环保局反映过此情况,但此工地曾多次一意孤行,在环保局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后继续施工,盛夏以至,很多居民甚至不能打开屋内的窗户,我希望环保局能够严格规定此处工地施工时间,夜间不要施工。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和平区营口道施工工地夜间施工问题,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和平区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建筑工地是由中建六局城建的新华集团项目。目前该项目还未正式开工,正在进行平整土地阶段,大批施工人员还未进入,只有少许工人正在做施工前的准备,鉴于该工地目前状况,环境执法人员要求该工地负责人在正式施工前,必须到所属环境保护部门办理有关申报登记手续,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如需夜间施工时,要求该施工单位必须到市建委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来所属环境保护局备案审批,同时在以后施工过程中一定做到文明施工,合法施工,否则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会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理。
天津市环保局
20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