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市民,于07年在西青区购买金厦房地产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套,小区为涵溪园12-1-501,自从购买之日起,便发现房屋出现很严重的漏水质量问题,一处为客厅阳台落地窗窗户与地梁交界处漏水,木地板已经被泡起鼓;一处为大卧室墙角漏水,墙面已经被泡起鼓;一处为小卧室墙面上角漏水,墙面已经被泡起鼓,就此问题多次与物业及开发商联系沟通,但是两家相互推诿,物业理由为这是开发商的问题让我找开发商解决,物业只负责登记,我登记后并未有人来修理。于是我又千方百计的找到此项目的开发商负责人,但是这位负责人说他已经不负责此项目了,让我找新的项目负责人,但是新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又没有,就这样已经过去3年了,马上又到了雨季了,我实在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偶然之间,我发现了这个网站,所以我写了这封投诉信,望有关领导在百忙之中能够予以关注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中北镇政府调查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李七庄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李七庄街道办事处已与小区物业取得联系,尽快督促物业与开发商解决此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