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2005年初,我通过自己所在大学的校园招聘会,面试上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家大型合资企业,并签署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05年7月,我从辽宁省一所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同年8月开始就职于该企业,我的户口同时由辽宁迁入天津,为集体户口。我的男朋友(他是2005年从天津的一所大学专科毕业,之后一直在天津工作,人事关系落在他一直供职的这家天津企业)于2008年1月在天津河东区购买了住房,房本上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但是他的户口一直留在河北省老家。2008年5月我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丈夫的户口什么时候可以迁入天津?具体需要到哪些部门办理哪些手续?
补充一点:2008年6月,我和我丈夫结婚登记后,我就把我之前的天津集体户口落在了我老公于2008年1月购买的那套房子上,即落成了正式的天津户口。想问一下这样我丈夫的户口何时能迁入天津,需要在哪些部门办理哪些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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