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根据《天津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有工作单位人员收入证明》部分,涉及两项内容需请教,
1.工资总额是否包括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2.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是否包括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上述问题电话询问过所在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对政策不是很熟悉,望贵局能在此平台给予答复,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能降低重复性的劳动提高个工作效率,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十分感谢。
署名“滨海市民”的同志:
您好,根据《天津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家庭上年收入是指家庭成员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核对家庭收入要件之一。具体的申请资格人人均收入计算方法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详细了解。
天津市民政局
20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