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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 2010-05-03 09:03
 标题:住宅配套费的相关问题求助
内容:

    您好!我是复康路立交桥旁利海家园小区的居民,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以往的咨询回复中,我们看到贵委的答复是开发商未交配套费,且18-20号楼规划许可证有问题。我想咨询的是,百姓把购房款给了开发商,开发商不缴纳配套费,百姓的日常生活(煤水电气路)数年受到巨大影响,那么谁来解决这些问题,谁来促使开发商缴纳配套费。

    我听说小区内有些通煤气的楼是因为居民忍无可忍,堵过马路,问题才得到解决。我想,应该能通过正常的方式,通过正规的反映渠道,也能够使问题得到迅速解决。也许利海家园几栋楼的配套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算不上什么事,但这关系到很多百姓日常的生活,对每个生活在其中的家庭来说就是绝对的大事了。

    恳请贵委督促开发商尽快缴纳配套费,使小区内的配套问题(至少是除18-20号楼规划有问题的其他楼栋)能够圆满解决。谢谢。

回复部门:市住建委   回复时间:2010-05-05 14:2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李元: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形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0年5月5日


尊敬的李元:

    您好,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西青区利海家园小区是春海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住宅项目,由于该项目当初是未办理规划等审批手续而擅自违规建设的,因此该项目一直未交纳任何大配套费,其小区的各项大、小配套工程均是由开发商自己组织施工的,而正因为该项目属于违规开发建设,市配套办无法受理收取大配套费的相关手续,另外该项目的违规建设等问题,也不在市配套办的职能范围之内,因此居民所反映小区存在的配套问题,应由开发商落实解决,建议居民依据购房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维权。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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