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领导:
我是张家窝社会山的业主,日前在办理装修手续时,物业要求每户交1000—3000元的装修保证金。我要求查看收费许可证,物业也拿不出来,想请问一下,这是否是乱收费,这笔费用是否合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了解情况。据了解,关于装修保证金的问题。装修保证金是为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小区业主对房屋进行拆改,让业主预交的,在业主装修完成之后,确无拆改等情况下,物业公司将立即与业主办理相关退还手续。关于装修期间垃圾清运费的问题。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和业主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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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