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我市民用中水价格。自2005年至今我市居民用中水都是怎样的价格? 调整过几次? 什么时间调整的? 具体都是多少钱一吨?
尊敬的董地少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为充分利用水资源,鼓励和引导使用再生水(中水),根据再生水生产经营和水质、用途等实际情况,按与自来水价格保持适当差价,确定市中水有限公司销售的再生水价格。
自2003年11月1日以来,居民生活用再生水价格每立方米为1.10元,一直未做调整;其它再生水价格2009年4月做过调整。
目前,每立方米电厂用再生水为1.50元;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用再生水为3.10元;特种行业(洗车、临时用水)用再生水为4元。
再生水水费由市中水有限公司向用户按用水量计收,实行抄表到户和计量计价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对再生水免征水资源费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