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企业都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情,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反映本企业就无法继续工作了),很多劳动者忍气吞声不敢投诉,加之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力度太小,所以造成有法不依的现象很多,希望政府部门确实履行自己职能部门的责任,主动采取各种方法去监督检查辖区企业事业单位,只有国家职能部门的严格执法,才可以震慑不法分子,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使广大劳动者的权益确实得到保护!
尊敬的隋学军: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力度,争取更多、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29日
【律师评析】《劳动合同法》新规相关条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