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煤气罐将要取消,我们这里没有煤气管道。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尊敬的陈津育: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形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0年5月5日
您好,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燃气集团市场部项目负责人通过与该用户联系,发现该天电楼产权为企业产,该楼建成之初由于涉及到燃气管道过铁路的问题,导致该楼一直未能使用管道燃气。这种情况需要由用户联合委托居委会、街道、河北区建委等相关政府部门作为代理人处理诸如原始图纸资料的提供;过铁路、破路、市容、绿化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工程各环节用户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待切实落实后,产权单位即可到燃气集团市场部办理相关补建手续。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