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政策都已经实行一段时间了,天津市有相关细则出台吗?我在郊区的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但是并没有享受“带薪休假”,而且也没有得到相关补偿。请问何时才能真正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
尊敬的龚清:
您好!带薪年休假的政策国家早在2007年就已经出台了国务院令【2007】51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08】第1号令等文件,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天津也是按照这些文件执行的。如果您符合条件而没有享受到年休假的待遇,可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请劳动监察,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