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您好!我是一名失业人员。原来曾在永乐生活电器工作过后一直没在工作,由于当时此单位在上保险时未将我个人档案调到永乐,永乐注销时也未给我做退工。导致现街道电脑显示我还在永乐电器在职。但现此公司属个人经营,早已在天津注销了。街道让我到原永乐开提档信,然后再做退工,我和她们谈过两次了,现单位已经不存在了。我找不到人做相应手续,我没有办法上保险。请您尽快帮忙解决一下!而且我相信我这样的问题不只我一人,街道应该对此类人员做怎样的解决办法?
尊敬的张倩凡:
您好!原单位未做退工手续并以注销。建议您提交情况说明报告,通过原单位所属区县劳动局劳动力管理科向市人社局就业处申请,由市就业处研究后处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