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非农业户口有什么补偿方案?和农业有何区别?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 2010年2月12日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使用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按照东丽区农村房屋改造的相关规定,主要原则是主房拆一还一,附房拆二还一。国有土地住房按天津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拆迁补偿。
东丽区人民政府 201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