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负责人:
您好!在您百忙中打扰一下,我有一个问题需要咨询,我是从08年11月份从华苑产业园区的一家单位离职,到09年10月份未曾就业,故欠缴了一年的养老保险未交,在09年11月份我参加了工作,公司在当月在塘沽开发区为我缴纳了各项保险,我本人希望在12月份将之前欠缴的一年保险补齐,可开发区社保中心答复说现在有工作不能补缴之前的保险,我想请问,我之前欠的这一年保险如何可以补缴齐呢?
尊敬的崔文:
您好!职工在用人单位就业期间补缴个人欠缴费,需要单位进行配合。城镇企业协助本人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职工户籍所在区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手续,补缴养老保险后,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企业。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12月9日
【民生词典】养老保险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