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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帮助消费者解决消费争议,促进消费和谐。(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为市民依法维权。以2017年处理消费者投诉为例,我们在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的前提下,依托市级、区级两级投诉举报中心和市市场监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基层市场监管所三级网络消费维权体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依法处理了消费者投诉82104件,同比增长57.7%,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670.9万元,同比增长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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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处理了消费者投诉82104件,投诉总量创历年来新高。(一)从消费者投诉类别看,商品类投诉45367件,占投诉总量的55.3%;服务类投诉36737件,占投诉总量的44.7%。在商品类投诉中,投诉量排在前五位的商品是:食品投诉(6541件)、家居用品投诉(6062件)、服装鞋帽投诉(5510件)、交通工具投诉(5347件)、家用电器投诉(5347件),共占商品类消费投诉总量的63.5%;另外,鞋类投诉(2065件)、外衣投诉(1577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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