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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张楠 提问时间: 2016-08-08 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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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一楼窗口门口停车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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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您好:我家住在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福桥里,原来我家小区没有停车收费,现在都改成停车收费,问题是我家一楼窗户门口这也画成车位了 ,一楼窗户门口可以停放机动车吗?这样严重影响我们的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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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柴冬林 回复时间:2016-08-13 10:26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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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物权法等配套法律法规规定,小区共用部分为业主共有,业主授权业主大会行使权利,小区内的共用道路、绿地不属于停车专用地,业主大会决定用于停车,也不得妨害业主的生活。因此,您应当通过业主大会了解停车位的设立是否通过业主大会,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反应您的需求。必要时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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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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