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本人在5月中旬曾放映过西青区中北镇万卉路道路两边乱停车和周边商铺占用市政道路的事。当时民警回访说叫打报警电话处理。可时至今日道路两边还是如此。尤其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政道路上的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阻止他人停车。难道明知违法还要不治理吗?请相关单位重视起来,老百姓看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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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2日
您好!经调查,中北镇万卉路西侧施划有停车方位线,允许车辆停放,东侧不允许停放。日前,交管部门已安排警力对万卉路的违法停车进行过摄录处罚,7月21日共摄录处罚14笔。下一步,交管部门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保障车辆通行顺畅。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