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此规定应该适用于所有残疾人,是所有残疾人都能享受的福利性政策。但是现在地铁方面的规定是只有视力残疾人可以免费乘坐地铁,请问这样是否有悖于法律规定?什么时候才能做到所有残疾人都能免费乘坐地铁出行,为残疾人的出行带来真正的便利?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7月11日
您好!经我委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关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地铁的问题,根据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12〕459号)文件规定:残疾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视残人员(盲人、低视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离休老干部持《中华人名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干部荣誉证》可免费乘坐地铁。您咨询的问题请咨询价格管理部门。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