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自2016年1月1日起,二孩生育不再实行审批制度,全市统一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制度(含在津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现场登记实行首接责任制,夫妻一方现居住地、户籍地所在街镇均可办理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取消纸质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生育登记信息在线实时传输至社保部门(群众如有需要,工作人员可用纸张打印,打印的生育登记信息表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包括双方初婚且未生育过子女的,再婚夫妻未生育过子女的,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已死亡的),申请人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妊娠诊断证明进行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再婚夫妻再婚方还需提供再婚方全部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已生育过子女但子女已死亡的,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页的死亡注销。
二孩生育服务登记(包括双方初婚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两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已死亡的),申请人需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页,妊娠诊断证明进行二孩生育登记;再婚夫妻再婚方还需携带全部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生育两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已死亡的,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页的死亡注销。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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