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4月3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委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是,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市客管办禁止“专车”非法运营:一是本市将禁止以“嘀嘀打车”“快的打车”“嘀嘀专车”“一号专车”等名义组织或从事非法运营活动;二是禁止以汽车租赁名义,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从事非法运营活动;三是禁止以挂靠形式把非运营车辆挂靠在企业名下,从事非法运营活动。针对您的建议我办将认真调查研究,协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解决您反映的问题。
二是,针对您反映的黑出租问题,稽查执法部门日前专项开展了现场稽查执法行动,在附近地区查扣无证经营“黑出租”2部,私设运营设施车辆1部。下一阶段,稽查部门将持续关注该地区客运市场状况,预防“黑出租”返潮现象,遏制非法运营行为发生。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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