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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韩*   提问时间: 2015-01-28 21:49
 标题:河北区还迁房隆达新苑的物业太过分了,克扣八旬老人的救命钱
内容:

    我是河北区北站的还迁户,拆迁分配到隆达新苑的还迁房2套,名字在我母亲名下 。

    2014年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百般刁难,每套收取拆改保证金3000元、装修保证金1000元,汽车出入证500元等,在装修期间小区门口有楼霸把持,必须买他们的河沙,我们自行购买的瓷砖、木地板必须让他们的人抗楼,而且还莫名其妙的把我们<装修证>没收,几次去物业要都说不知道谁拿的。没有装修许可证就不给退装修保证金。整个装修期间鸡飞狗跳,我们多花了不少冤枉钱。但是我们没有与他们发生任何冲突,自认倒霉,只想高高兴兴的入住。

    我们没有对房屋进行任何拆改,5月初装修结束后,去物业填单子领取拆改保证金是高职需要等待,10月份才去验房,改制要等3个月以后才能零钱。1月底打过2次电话告诉要等到春节后,还责问我家为什么不交物业费。且态度极其恶劣。

    请问物业费和拆改保证金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吧。自入住伊始就欺诈住户,将关系恶化,现在邻居们已经与他们发生几次冲突,真的不知道这家物业的工作作风是怎样的?!

    我母亲今年85岁,百病缠身,现急需现金治疗,这6000元是我母亲的救命钱,我已经和他们一再说明,依然迟迟不给,这样的物业太过分了!

回复部门:河北区   回复时间:2015-02-04 16:29   是否超时:否

韩姐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隆达新苑物业问题,我们非常重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隆达新苑现由天津市昱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服务。反映人反映的小区外有楼霸把持的问题,经核实,不属于物业公司人员。因物业企业只负责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故反映人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建议业主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关于克扣装修保证金的问题,经了解该业主名下有两处住房,十月中旬已验房且无拆改,物业公司将于23月份分两次退还业主装修保证金。

感谢您对河北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河北区房管局

2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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