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东丽区詹庄存村民,房屋拆迁协议没有货币补偿,搬出来四年多了看到没搬出来的村民是以货币补偿的,我父亲找到万新街乡政府也想要货币补偿,乡政府回复如果想货币补偿必须把四年多的租房费扣回去,这样做合理吗?父母在外面租了四年的房子也产生费用了他们要都给扣回去,然后还说等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给,没有具体给钱的时间只能等着,希望政府能给个公道的说法,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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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政府
2015年2月4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南片六村执行统一的货币补偿办法,目前确实资金紧张,对于实物还迁协议已签,又要准备改协议要货币的情况,需区城市化办特批。从去年10月份拖欠拆迁补偿,正在筹措资金,请耐心等待。